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,确保职工施工作业中的生命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首先必须经公司、项目部、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,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上岗。
2、施工班组在作业前,工地必须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班组不准作业。
3、安全技术交底要按分部分项工程,分工种进行。要把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,施工特点以及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讲清楚。
4、安全技术交底由工地技术员或施工员负责进行,交底内容明确要有针对性,做到细致、全面、不走过场。
5、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好记录,标明时间、地点分部分项工程部位、施工班组工种,交底人和被交底班组人员要签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