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内容
1.一切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、革新、改造项目,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,即: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和使用。
2.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,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,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、安全消防设施、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。
3.项目建设前,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计划任务书、选址报告和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4.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,将设计文件的有关内容送达环保部门审查。
5.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、卫生、环保部门参加,环境保护设施如达不到规定要求,不予验收。
二、依据
“三同时”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、国家建委、国家经贸委、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,关于新、扩、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、环保、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。
三、三同时执行情况
1.根据企业规定,由生产技术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。
2.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,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、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,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。
3.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单位,包括工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,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。
4.初步设计会审后,由生产技术部填报《“三同时”审批表》,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会审意见,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,报上级劳动安全、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联合审批后,方可进行施工设计。
5.《“三同时”审批表》一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,若确实需要更改,必须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,报原审批部门同意。
6.项目在实施过程中,生产技术部、安全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。
7.项目竣工后,要由政府安全监督部门、消防部门、环保、卫生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。
四、职责划分
1.生产技术部要对项目的计划、实施全面负责,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要及时解决。
2.施工部门要在生产技术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,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。生产技术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。
3.生产技术部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、审查和竣工验收。凡不符合国家安全、环保、卫生、消防标准规定的,工会、生产技术部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、项目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。